臺海網(微博)1月8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男子陳志豪、曾韋淳等5人去年在臺中市、宜蘭市及羅東鎮多次結夥持械搶劫游藝場,得手6萬多元(新臺幣,下同),昨分別被宜蘭地方法院判16年2個月至7年2個月不等徒刑。
  判決書指出,陳志豪(33歲)、曾韋淳(22歲)、林育龍(24歲)、陳秉達(23歲)等4人,去年7月4日凌晨,竊取他人車牌,掛在自己轎車上,開到臺中市一間電子游藝場搶劫。隔兩天又以同樣手法,到羅東鎮某游藝場持械行搶;犯案後,又開車到宜蘭市1間游藝場行搶。警方據報追查,陸續將5人拘提到案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臺灣5男子持械搶劫游藝場獲刑最重者被判16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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