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03版
    本報訊(記者 艾靈)2013年長春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51564元,月平均工資為4297元。長春市醫保局昨日下發通知,對長春市(含雙陽區、九台市、榆樹市、德惠市、農安縣)城鎮職工基本醫療、工傷、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進行調整。
    據悉,長春市醫保局調整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,長春市(含雙陽區、九台市、榆樹市、德惠市、農安縣)201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、生育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2891元,下限調整為2578.2元。
    此項調整自2014年8月1日起執行。各參保單位請於每月20日後,登錄長春醫保網站查詢徵繳通知單,按徵繳通知單金額,按時足額繳費。
    據瞭解,長春市2013年職工醫保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1568元,下限為2313.6元。今年繳費基數與去年相比,上限增加了1323元,下限增加了264.6元。另外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局公報》,2013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達26955元,工傷保險待遇相應提高。此項調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。
    按照長府辦發﹝2003﹞92號文件規定,2014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年繳費金額為2626.6元(含100元大額醫療保險費)。此項調整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。參保人員需在參保日期之前,按要求足額繳費。據瞭解,2013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金額為2367.33元(含100元大額醫療保險費)。今年繳費金額與去年相比增加259.27元。
    按照《關於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》(長人社〔2014〕55號)規定,2014年度成年居民年繳費標準由480元提高為520元,個人仍繳納200元(各級財政補助為320元);大中小學生和兒童年繳費標準由315元提高為360元,個人繳費由35元提高為40元(各級財政補助為320元)。此項調整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。
  (原標題:職工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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